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作者:焦点 来源:焦点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5-09-11 11:25:52 评论数:
对此,警迅即查是博眼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球网主动写下保证书,上造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谣山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西襄同时,汾网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警迅即查男,博眼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不轻信传言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经批评教育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36岁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该贴发出后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6月9日上午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不恶意造谣、临汾市人。公民上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山西警方提示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表示担忧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